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5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三体悦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RH5224W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1日
违法事实:2024年6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负责人鲁丽的陪同下,对常德市三体悦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游泳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该场所醒目位置未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相关体育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
2024年6月5日,经本支队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批准立案。
2024年7月2日,案件调查终结。查明当事人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一是游泳大堂中2个游泳池共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不符合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游泳场所》(GB19079.1-2013)要求,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该场馆大堂中2个游泳池应至少设置4个救生观察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二是游泳场馆共有3个游泳池水域面积为235平方米,与原审批水域面积198平方米不一致,存在37平方米的新增水域面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5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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