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8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幸福糖果娱乐中心(林田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4Q149T91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17日
违法事实:2024年7月24日,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武陵大道首创大厦3楼的武陵区幸福糖果娱乐中心进行检查,现场负责人龚锦华全程在现场。该场所正在营业中,场所内悬挂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4Q149T91),经营者:林田平。场所内共有大小58间包房供消费者娱乐使用。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301包房内有一名叫刘立行的未成年人在娱乐唱歌。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对消费者予以劝离,依法开具了相关文书,该场所现场负责人龚锦华在文书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9元;3、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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