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畅行假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MA4TF0MP7K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8月26日
违法事实:2024年7月24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新村社区建设路老西门小区18栋316室的湖南畅行假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该公司正在营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波也在现场。执法人员要求王波提供近二年来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和旅游团队档案资料,王波称无法提供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和旅游团队档案资料。当事人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