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1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武陵区瑞和印刷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MA4PD31B2L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12日
违法事实:2024年3月19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人民中路595号的常德市武陵区瑞和印刷厂(该厂已搬迁)进行现场检查。 其实际经营地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楠沙社区8组私房,该厂现场负责人为袁荣章,该厂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其它印刷品印刷。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该厂变更住所后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备案凭证,当事人表示现场无法提供。当事人变更住所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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