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瑞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0908944062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12日
违法事实:2024年3月19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贾家湖社区育才路270号的湖南瑞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负责人为李民瑞,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印刷《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七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资料》,执法人员要求查看该公司《承印登记本》,当事人表示现场无法提供。当事人没有建立承印登记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警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