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2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武陵区正润民宿酒店(王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4T0M342T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5月13日
违法事实:2024年4月17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长庚街道廖桥社区芙蓉中路长庚街道二楼门面的常德市武陵区正润民宿酒店进行日常检查。该酒店招牌及前台背景墙均显示为正润电竞宾馆,《营业执照》在显著位置悬挂,正在营业中。经查,该场所共有可提供上网服务的房间11间,共有34台电脑终端设备可为客户提供上网服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遂和在现场的负责人蔡艳一起当场进行了确认。当事人未按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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