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9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鼎城区桥南市场益文书店(张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3MA4LLAWD5M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1月20日
违法事实:2023年8月18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鼎城社区桥南市场2C-2288#门面的鼎城区桥南市场益文书店进行执法检查。该店招牌为朋友书店,张建军在现场负责,该商店正在经营,悬挂有《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原神》、《原神·韶光抚月·天下人间》星漫系列亚克力砖,《原神·温迪》、《原神·胡桃》铂金礼盒等商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原神》授权证明或者相关手续,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当事人未经《原神》角色图案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印刷有《原神》角色形象的礼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6.25元;3.罚款1000元;4.没收侵权复制品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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