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8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千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LR95666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13日
违法事实:2023年8月23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汇金社区三星路(常德火车站大市场E19栋1楼)的湖南千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理陈红军在现场负责,该公司正在营业,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货架上摆放《常德市康复医院》(湘J(LK20220061)、2023年第一期)样书等内容,工作人员电脑中含有《常德市康复医院》(湘J(LK20220061)、2023年第一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PDF电子文档,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当事人进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常德市康复医院》的排版、设计,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其行为属于经营性的排版、制版,认定从事了印刷经营活动。当事人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构成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960元;2.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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