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8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乐营酒吧(刘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C1B13H0P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10日
违法事实:2023年7月3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中国音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投诉书》,投诉武陵区乐营酒吧使用侵权作品且未向其协会支付报酬一事。2023年9月18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沙河社区欢乐城二期18栋101-105、139-140号的武陵区乐营酒吧进行现场检查。该酒吧已办理《营业执照》,正在营业中,大厅内正在播放背景音乐,执法人员对现场音乐播放源进行检查,发现歌曲由酒吧工作人员通过电脑连接音创VOD播放系统播放。执法人员出示举报人提供的该酒吧2023年8月23日播放的歌曲视频《你瞒我瞒》(陈柏宇演唱,索尼音乐)、《交换余生》(林俊杰演唱,华纳唱片)等共17首,当事人逐一核对认可以上17首歌曲均在该酒吧VOD播放系统中。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17首歌曲的合法授权或者来源证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广播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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