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3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李晶
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4307021981****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9月7日
违法事实:2023年8月4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案件线索督办函》(湘文旅综执督函〔2023〕24号),反映我市李晶存在黑导从事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7月24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李晶要求其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说明情况。执法人员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李晶的导游证号“SPS2888R”,结果显示无信息。2023年7月25日,李晶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了调查询问,承认其通过某宝购买导游证,在2023年6月30日,在湖南**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派下,从事龙腾潇湘·观传统龙舟赛汽车一日游的导游活动。当事人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通过淘宝购买导游证,从事龙腾潇湘·观传统龙舟赛汽车一日游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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