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童画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MA4PDPTD7D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21日
违法事实:2023年7月23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沙港社区沙港路(万达新天地S6-S7栋2层204-210号)常德市武陵区七画室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小央美美术教育)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在进行美术考级活动,大厅有工作人员正在维护秩序,家长在等候区等候,现场负责人谌陆军和常德市武陵区七画室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小央美美术教育)法定代表人刘莉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并介绍了本次美术考级的情况。该考点有考室9间,根据现场负责人谌陆军提供的考级学生花名册,此次美术考级共有考生188名。考级机构是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承办单位是湖南童画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公司现场考级负责人谌陆军提供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委托协议和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现场负责人谌陆军表示无法提供备案手续,提供的委托协议第一条中授权的美术考级活动在湖南省衡阳市、怀化市,无法提供与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在常德举行美术考级的合作协议。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处罚内容: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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