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解忧书吧餐厅(宁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C1FG3H3C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16日
违法事实:2023年7月18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北堤社区朗州南路368号泰华苑的武陵区解忧书吧餐厅进行执法检查,宁姣在现场负责,该餐厅正在营业,悬挂有《营业执照》等证件,壁柜、书架上摆放有《鬼吹灯8巫峡棺山》、《天珠变14精灵之心》、《天官赐福1》等出版物,吧台上张贴有广告单,内容显示“充值100元,首次消费打8折,送精美小吃一份,书籍免费借阅一年”等字样,现场发现该店图书借阅记录本,最后一条借阅记录为2023年7月18日,借阅图书为《秘密》,并附有联系人信息。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关备案证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当事人以会员充值方式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应认定为出版物发行活动中的出租行为。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未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行为构成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备案,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十一)项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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