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星韵娱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MA4RTYMMX1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11日
违法事实:2023年7月31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北堤社区朗州路432号的常德市星韵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场所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大厅悬挂了《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场所负责人隋凯在现场陪同检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场所只安装了1个摄像头与视频监控远程技术监管系统连接,机房内的视频监控远程技术监管措施的在线监测等设备处于关闭状态,电脑监控屏幕显示无图像(与门头上方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无连接),设备丢失(无网络)。当事人经营的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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