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省锦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GAN76K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7日
违法事实:2023年7月18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芙蓉街道落路口社区长庚路的湖南省锦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场所进行日常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大厅悬挂有《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其中《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核定社会体育指导员1人、救助人员5人。执法人员在现场负责人苏君先带领下,进入该游泳场所进行检查,该游泳场所有5名救助人员在现场值班,无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游泳场所。综上,当事人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不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5335.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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