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1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勇士网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3MA4RTNR44D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3日
违法事实:2023年6月29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西站社区桃花源府一楼108、208室的常德市鼎城区勇士网吧进行日常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共设置电脑终端75台,其中7台电脑终端有上网消费者正在上网。执法人员在巡查中逐一检查、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与该网吧的现场网管任某葶一起检查到编号为003号电脑终端的上网消费者并要求这名上网消费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时,这名上网消费者出示了其手机拍照保存的有效身份证件。经执法人员比对,网吧万象收费系统显示003号终端上网消费者为任某葶(2002年12月出生),上机时长:25分钟,而实际上网消费者为孟某武(2000年10月出生),该网吧万象收费系统显示003号电脑终端的上网消费者与现场实际上网消费者个人信息明显不一致。当事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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