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0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武陵区浮桥网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MA4LJUL45Y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3日
违法事实:2023年6月9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常德市武陵区东江街道办事处浮桥社区青年路1688号常德市武陵区浮桥网吧进行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共设置电脑终端61台,其中50台电脑终端有上网消费者正在上网。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网吧收费系统显示电脑终端文旅安监(文网卫士)监管平台安装率为零,查看电脑终端显示文旅安监(文网卫士)监管平台停止运行。当事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罚内容: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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