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09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企业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王文云
证照名称及号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514307005015787320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20日
违法事实:2023年6月21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位于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855号的常德市企业联合会进行现场检查,该联合会秘书处综合部部长王烈英在场,出示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照。执法人员发现该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常德企业》,已办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湘JLK20230042),有效期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封三页面刊登有湖南某酒业公司的广告,执法人员对《常德企业》(2023.3总第六十三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查,当事人编印、发送内部资料,以会员费形式收取费用、刊登广告搞经营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3本;3.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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