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04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法定代表人:黄志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00MB0X50307H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19日
违法事实:2023年3月27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进行检查,发现在该校库房内《小学生经典诵读》一书,封面注有“内部资料”字样,标注编印单位为“湖南幼专附属小学”,校长口述该书由陈晓联印制,并提供了其联系方式。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在现场对《小学生经典诵读》进行了抽样取证,开具了《抽样取证凭证》和《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对《小学生经典诵读》抽样10本。2023年3月28日,《常德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书》(常新出鉴〔2023〕1号)鉴定《小学生经典诵读》(1-3年级)为非法出版物;《常德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书》(常新出鉴〔2023〕2号)鉴定《小学生 经典诵读》(4-6年级)为非法出版物。当事人未取得《准印证》,编印具有内部资料形式,但不符合内部资料内容要求的印刷品,经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处罚内容:1.没收出版物163本;2.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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