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3〕F-00005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摩微娱乐馆(韩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CDLD3A1Y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18日
违法事实:2023年4月19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沙岗社区柳叶大道(常德万达广场B-3#写字楼20楼2015、2016、2017、2018室)的武陵区摩微娱乐馆(韩莉)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该场所大门招牌显示为摩微私人影咖,前台悬挂有《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代码(92430702MACDLD3A1Y)名称为武陵区摩微娱乐馆,该场所与大门招牌显示的摩微私人影咖为同一经营场所,共设置有包厢9间,每间包厢内都设置有投影仪,幕布等电影放映设备。在经营者韩莉带领下对该武陵区摩微娱乐馆现场检查发现总服务器内存有电影,包括有动作片、爱情片、战争片等累计电影影片396部,执法人员进入803号包厢进行检查,现场打开电影放映设备点播《孤儿怨》、《魔女2》等电影影片进行了试看。武陵区摩微娱乐馆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及上述影片的合法来源。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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