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开展高危体育项目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我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体育项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汉寿县文旅体广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近期联合对全县10家室内外游泳馆和2家设置有攀岩项目的拓展中心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实地查看,与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同时,对有关疑问予以当场答复。此次检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其中对2家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室内外游泳池责令其停止营业。
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经营者法律意识,提高了经营管理者的责任感和自身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并接受监督管理的忧患意识,及时杜绝安全隐患。(汉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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