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专题法制学习
11月23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专题法制学习,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以下简称《行诉解释》)。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它是行政执法领域内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也是每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的基本法律之一。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当中新制度新规定较多,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明确和细化。新的《行诉解释》正是在此背景下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台,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为了使此次集中学习取得实质效果,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带领大家详细了解《行诉解释》的起草背景,在熟悉《行诉解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归纳总结《行诉解释》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创新和贯彻执行《行诉解释》应当注意的问题等。通过学习,广大执法人员行政法学知识进一步丰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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