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
为了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管,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公布本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典型案例2起,提醒广大旅游从业者要守法经营,广大旅游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12345)和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jbts.mct.gov.cn)进行举报监督。
常德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
案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案例一:
关键词:线上旅游咨询、招徕
2022年7月12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武陵区泓鑫名都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在线上推介张家界、湘西等地的旅游线路产品,开业时间较短,但已开展了若干起旅游经营活动。经调查,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线上旅游宣传、招徕等旅行社相关业务,并从中获取利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孙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招徕、不合理低价游
2022年6月10日,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常德市博物馆前坪,检查发现有人组织游客上车,经询问是某公司组织客户到该公司位于湖北荆门的生产基地参观。经调查,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客户(新客户定金100元/每人,老客户未收钱)到湖北荆门进行两天一晚观光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刘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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