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市文旅广体局直属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程制定、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二)承担全市文化市场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由设区市负责的执法职责和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直接交办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三)承担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并对有关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四)指导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和各县市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与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桃花源风景名胜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与执法工作。
(五)承担市本级“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文旅广体局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14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装备科与其合署办公)、人事科、纪律检查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娱乐演艺执法大队、网吧执法一大队、网吧执法二大队、文物执法大队、旅游执法大队、广播电影电视执法大队、体育执法大队、新闻出版(版权)执法大队、网络文化执法大队。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无所属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le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59.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5.45万元,增长85.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武陵区、鼎城区人员转隶,人员增加42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收入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521.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7.12万元,增长91.4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执法区域扩大,任务加重,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5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37万元,占88.14%;项目支出180.55万元,占11.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59.64万元,增加765.45万元,增长85.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武陵区、鼎城区人员转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21.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7.12万元,增长91.4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42人,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支出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增加。执法区域线长面广,办案出差、车辆维修等执法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7.12万元,增长91.4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武陵区、鼎城区人员转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执法区域扩大,任务加重,办案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8.29万元,占8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77.13万元,占5.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1.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53%,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文化和旅游 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67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武陵区、鼎城区人员转隶,人员增加,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执法区域扩大,任务加重,执法办案出差、公务用车等相关支出增加。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文化和旅游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结转资金和追加的办案经费。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文化和旅游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建设资金支出。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新闻出版电影 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扫黄打非”工作被评为省先进集体,追加“扫黄打非”工作经费。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广播电视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结转的“扫黄打非”工作经费。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29.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部分绩效考核奖通过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指标下达的功能分类为事业单位离退休)。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待遇支出通过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分类开支,退休人员的部分绩效考核奖金通过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分类开支。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53.44万元,支出决算为77.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武陵区、鼎城区人员转隶,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退休人员奖励金;公用经费32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86.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8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占50.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6万元,占49.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0个、来宾1055人次,主要是改革中的上下级交流和执法办案、执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费、修理费、高速过路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7.76 万元,增长96.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42人,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相关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开支会议费0.15万元,用于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人数86人,内容为机构改革后,人员上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为三类会议,活动内容为宣读支队内设机构和人员安排,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长讲话,市文旅局相关领导讲话,经费预算0.15万元;开支培训费5.84万元,用于参加全省文化市场技能比武,培训人数121人,内容为全省文化市场技能比武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4辆执法电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已按要求开展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未要求进行2020年整体绩效评估。
本单位已按要求开展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评价。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绩效奖励资金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精神,对2020年度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编制92名,实有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9人,临聘人员3人。职能科室有综合科、财务装备科、人事科、纪律检查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娱乐演艺执法大队、网吧执法一大队、网吧执法二大队、文物执法大队、旅游执法大队、广播电影电视执法大队、体育执法大队、新闻出版执法大队、网络文化执法大队。
(二) 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二、绩效奖励资金基本情况
(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情况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支队形象宣传片摄制、技能比武培训支出、执法出差补助、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绩效目标: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形象,增强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合理利用资金,提高绩效奖励资金使用效率。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湘财预【2020】191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分解下达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20万元。
绩效目标: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形象,增强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合理利用资金,提高绩效奖励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12月前完成,社会公众满意度100%。
三、绩效奖励资金支出情况
支队形象宣传片摄制支出180000,执法出差补助2110,过桥过路费150,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1803,办公打印、电脑维修费3597,技能比武支出2000,扶贫支出3000,献血补助400,11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6940。金额合计200000元。
四、绩效奖励资金绩效目标
(一)绩效奖励资金绩效总目标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打造健康平安文化市场,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上台阶。
(二)绩效奖励资金绩效目标
1、提升执法人员精神面貌。
2、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3、改善执法人员办案条件。
五、奖励资金绩效自评结果
奖励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总体来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20万绩效奖励资金用到了实处,在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职责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用经费不足的局面,对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4月26日
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绩效评估自评表格.xls
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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