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打击非法印刷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印制委托行为,打击非法印刷活动,省新闻出版局决定于2012年2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印刷活动的专项行动。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检查《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执行情况,检查出版物印刷企业“五项制度”执行情况,查验《出版物印刷登记簿》记录,规范印刷企业承印出版物、包装装潢、商标标识及其他印刷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印刷各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印刷复制、非法加印、出售商标标识标签等行为。
各区县(市)要在建立健全印刷企业管理台账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具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承接境外印刷业务的、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举报线索指向较多的印刷企业,督促出版单位按要求开具出版物印刷委托书,严格查验印刷企业执行出版物承印管理“五项制度”和执行出版物印刷委托书制度的情况。严格实行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业务审批制度。从严惩治印刷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的印刷企业,坚决取缔无证照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印刷出版物、包装装潢、商标标识及其他印刷品的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印刷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既不主动整改又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将依法查处;对于严重违规的企业,将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区县印刷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督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各区县(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检查工作,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本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要积极编发简报,及时向市局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要情况线索和查获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沟通报告。11月5日前各地要报送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结。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打击非法印刷行为专项行动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传真): 7203955,邮箱:409453790@qq.com。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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