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化市场法治建设优秀论文(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常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传教育局,西湖管理区教科文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传教育文化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贯彻市委法治三十条的实施办法》(常文执〔2012〕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开展好法治常德建设活动,决定在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中开展优秀论文(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内容
紧紧围绕文化市场法治建设主题,重点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1、立足本职岗位,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探讨法治常德建设的意义、途径和感受;
2、当前文化市场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如何加强文化市场法治建设;
3、对文化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在执法实践中的思考、建议等。
二、参评要求
1、文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主题,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有深度有价值。
2、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报送论文(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局各科室不少于1篇。报送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鼓励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领导个人撰写论文(调研报告)报送。
3、论文(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文章用A4纸面排版,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采用Word文档格式,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统一要求为页下注);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但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所发表刊号。
4、论文(调研报告)要紧扣自身工作实际,不得抄袭,如有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参选稿件一律要有2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三、评选办法
成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优秀论文(调研报告)评审委员会,由局长龙泽巨,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伍作春,副局长夏斌、张士强、郑学泉、周哲,纪检组长黄河、调研员万常明、副处级干部丁兴宇,另从市法治办、市委宣传部各聘请1名专家任评审委员会委员,采取匿名评选、分项打分的方式,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3等奖5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四、表彰办法
1、对获奖作品及作者将印发文件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2、对获奖作品结集存档,择优推荐到相关媒体刊发,并举办一次论文(调研报告)交流活动。
四、交稿时间和方式
请于2012年9月30日之前将参评论文(调研报告)电子文档发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法制科,联系人:刘毅,邮箱:21105282@qq.com,联系电话:7288602。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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