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常文执〔2014〕3 号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传教育局、西湖管理区教科文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传文化教育局:
为科学考核和评价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全市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4年度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按照《2014年度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传教育局、西湖管理区教科文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传文化教育局。
三、考核分值
基准分值为100分,实际得分为全部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之和加上加分部分,扣除减分部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日常工作评议和年终工作评议相结合。日常工作评议以市局建立的工作台账记录情况为依据,结合平时的市场暗访情况。年终工作评议采取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汇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由市局各科室对被考核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最后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做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鼎城区、桃源县、汉寿县、石门县、澧县、临澧县、津市、安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考核细则见附件1。
武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考核细则见附件2。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宣传教育局、西湖管理区教科文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传文化教育局的考核细则见附件3。
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14年2月20日
附件1 2014年度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基本要求 |
考核标准 |
负责考 核科室 |
考评分 |
1 |
综 合 管 理 15 分 |
信息报送 |
6 |
全年保证报送12条信息,如实反映当地文化执法工作情况。 |
每欠1条信息扣0.5分。 |
办 公 室 |
|
2 |
临时交办工作(含文字通知、电话通知) |
7 |
建立交办事项登记表,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局办公室备案,按时、按量、按规定处理每一件交办事项。 |
无登记表扣0.5分,无专人负责扣0.5分,未完成每件扣0.5分,完成不及时扣0.2分。 |
|||
3 |
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
2 |
每年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
欠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各扣1分,迟报分别扣0.5分。 |
|||
4 |
法 制 工 作 15 分 |
行政执法 |
5 |
执法主体适格、违法违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适当。全年不发生因行政复议而改变或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国家赔偿案件。 |
发生一起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行政复议责令变更或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
法 制 科 |
|
5 |
法制宣传 |
2 |
全年至少在当地举办1次规模较大的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有情况汇报、图片和相关资料。 |
未举办扣2分,资料不全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法制培训 |
2 |
全年举办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法制培训班2次以上,并有图片和相关资料。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 |
少一次培训扣1分,资料不齐扣0.5分,不按要求参加上级培训每次扣1分。 |
|||
7 |
案卷制作 |
5 |
按照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执行 |
以集中案卷评查或案卷抽查得分计算。 |
|||
8 |
执法数据上报 |
1 |
按照规定按时上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 |
逾期未上报的,每缺1次扣1分;经催促上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9 |
新 闻 出 版 市 场 的 监 管 15 分 |
出版物市场监管 |
4 |
严守出版物市场“三条底线”,建立监管台账,确保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发现一次扣1分,无巡查台账扣2分,发生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当地印刷、销售、传播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
执 法 一 科 |
|
10 |
印刷市场监管 |
3 |
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建立检查台账,双月15日前上报印刷企业执法评价材料。 |
无巡查台账扣2分,暗访、明查出现问题,每次扣1分,迟报材料一次扣0.5分。 |
|||
11 |
专项行动及信息报送 |
5 |
按时开展专项行动,有方案或通知,有情况汇报或总结,按时上报总结及信息。 |
每缺1次专项整治扣2分,资料不全扣0.5分,信息报送不及时一次扣0.5分,没有报送一次扣1分。 |
|||
12 |
大要案件查处 |
3 |
全年查办大要案件(行政处罚1万元以上或是移交公安部门且有结果)2起以上,其中一起为版权案件。 |
缺1起扣1.5分,多办一起加1分。 |
|||
13 |
广播 影视 和互 联网 等的 监管 15 分 |
日常巡查与市场监管 |
5 |
健全市场巡查制度,每月对监管对象至少进行1次巡查,巡查有书面记录。确保导向正确,版权合法,传播秩序规范。 |
无巡查记录扣1分,达不到检查次数的每次扣0.5分。出现导向错误一票否决,出现内容、版权和传播秩序违规行为一次扣2分。 |
执 法 二 科 |
|
14 |
专项整治 |
5 |
按上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有方案或通知,有情况汇报,有图片。 |
每缺1项专项整治扣2分,资料不全扣1分。 |
|||
15 |
大要案件查处 |
3 |
全年查办大要案件2起以上。 |
缺一起扣1.5分。多办一起加1分。 |
|||
16 |
交办、督办案件落实 |
2 |
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 |
未完成一件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 |
|||
17 |
网 吧 市 场 的 监 管 20 分 |
日常检查 |
5 |
有明确的场所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日常检查岗位责任制度;日常检查责任制落实到位,每周检查场所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场所不少于20家,并有检查巡查记录。 |
无制度扣1分,每周不足2次的扣0.5 分,少于20家的扣0.5分,无巡查记 录扣0.5分。 |
执 法 三 科
四 科 |
|
18 |
专项整治 |
7 |
全年组织3次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或通知,有情况汇报,有图片。 |
每缺1次专项整治扣1分,资料不全扣0.5分。 |
|||
19 |
明查暗访 |
5 |
证照齐全有效,证照及警示标志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悬挂。上网人员登记规范,经营秩序良好,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得到有效遏制。 |
现场查看证照齐全有效,且悬挂整齐,缺一项扣0.5分;上网人员登记规范,经营秩序良好,一次登记不规范扣0.5分,发现一次未成年人入内扣1分,接纳8名以上未成年人入内(含8名)扣2分。 |
|||
20 |
大要案件查处 |
3 |
全年查办大要案件(行政处罚1万元以上或是移交公安部门且有结果)2起以上,其中一起为版权案件。 |
缺1起扣1.5分,多办一起加1分。 |
|||
21 |
演出 市场 的监 管5分 |
日常管理 |
3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演出场所演出场次登记、备案规范,证照悬挂齐全有效。 |
制度不健全扣1分,演出登记、备案不规范扣1分,证照不齐扣1分。 |
||
22 |
市场监管与执法 |
2 |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市场进行监管,对非法演出查处及时并有处理结果。 |
演出审批手续不全扣0.5分,演出场所出现安全保卫事故扣1分,演出内容出现反动、淫秽、邪教等内容的一次扣0.5分。 |
|||
23 |
娱 乐 场 所 的 监 管 5分 |
日常检查 |
4 |
证照齐全,证照及警示标志按规定悬挂。各项制度健全。有应急疏散预案。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严格遵守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的规定。容纳的消费者不超过核定人数。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节假日外,游艺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KTV场所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现场查看证照不齐全、无效或未按规定悬挂证照及警示标志扣0.5分,缺一项制度扣0.5分,无应急疏散预案扣0.5分,未统一着装佩带工作标志扣0.5分,在规定时间以外营业扣0.5分,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扣0.5分,接纳未成年人扣0.5分。KTV场所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扣0.5分。 |
||
24 |
专项整治 |
1 |
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对 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
无专项整治扣0.5分,专项整治发现严重问题没有及时改正扣0.5分。 |
|||
25 |
队 伍 建 设 4 分 |
集体决策重大问题 |
2 |
制订、落实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并有相关记录。 |
未建立相关制度扣2分,未落实相关制度1次扣1分,记录不全1次扣0.5分。 |
人事科(监察室) |
|
26 |
学习型组织建设 |
2 |
制订学习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
未制订学习计划扣1分,未开展相关活动1项扣0.5分。 |
|||
27 |
党风 廉政 建设 2分 |
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 |
2 |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发生党风廉政违法违纪案件,无影响机关效能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 |
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扣1分,出现1起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处分的扣2分,出现1起影响机关效能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扣2分。 |
||
28 |
网吧监控和投诉举报4 分 |
网吧电子监 控平台建设 |
1 |
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网吧电子监控平台,网吧电子监控平台运转有序。 |
年内未启动网吧电子监控平台建设扣 1分。无网吧电子监控登记台账扣0.5 分。 |
监 控 中 心 |
|
29 |
投诉举报受理 |
3 |
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举报登记台账,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事项查处及时有结果(书面)。对上级交办的举报及时查处并书面回复。 |
未建立台账扣1分,抽查举报电话不通每次扣0.5分,群众举报未处理每次扣1分,处理不及时每次扣0.5分。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举报未及时查处扣1分,查处后未书面回复扣0.5分。 |
加分、减分说明:
1、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城市称号且文化市场监管在检查验收中没有扣分的比照执行)。
2、独立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市场案件的加2分(含吊销《经营许可证》案件)。
3、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执法工作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报道或发表文章的,每篇市级的加1分,省级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3分。
4、被上级部门用文字通报批评的,每一次市级的扣2分,省级的扣4分,国家级的扣6分。
5、被新闻媒体曝光且查实的,每一次市级的扣1分,省级的扣2分,国家级的扣3分。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1次扣5分。
7、不重复加分。
附件2 2014年度武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基本要求 |
考核标准 |
负责考 核科室 |
考评分 |
1 |
综 合 管 理 15 分 |
信息报送 |
6 |
全年保证报送12条信息,如实反映当地文化执法工作情况。 |
每欠1条信息扣0.5分。 |
办 公 室 |
|
2 |
临时交办工作(含文字通知、电话通知) |
7 |
建立交办事项登记表,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局办公室备案,按时、按量、按规定处理每一件交办事项。 |
无登记表扣0.5分,无专人负责扣0.5分,未完成每件扣0.5分,完成不及时扣0.2分。 |
|||
3 |
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
2 |
每年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
欠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各扣1分,迟报分别扣0.5分。 |
|||
4 |
法 制 工 作 15 分 |
行政执法 |
5 |
执法主体适格、违法违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适当。全年不发生因行政复议而改变或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国家赔偿案件。 |
发生一起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行政复议责令变更或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
法 制 科 |
|
5 |
法制宣传 |
2 |
全年至少在当地举办1次规模较大的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有情况汇报、图片和相关资料。 |
未举办扣2分,资料不全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法制培训 |
2 |
全年举办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法制培训班2次以上,并有图片和相关资料。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 |
少一次培训扣1分,资料不齐扣0.5分,不按要求参加上级培训每次扣1分。 |
|||
7 |
案卷制作 |
5 |
按照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执行 |
以集中案卷评查或案卷抽查得分计算。 |
法 制 科 |
||
8 |
执法数据上报 |
1 |
按照规定按时上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 |
逾期未上报的,每缺1次扣1分;经催促上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9 |
新 闻 出 版 市 场 的 监 管 30 分 |
出版物市场监管 |
5 |
严守出版物市场“三条底线”,建立监管台账,确保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发现一次扣1分,无巡查台账扣2分,发生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当地印刷、销售、传播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
执 法 一 科 |
|
10 |
印刷市场监管 |
4 |
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建立检查台账,双月15日前上报印刷企业执法评价材料。 |
无巡查台账扣2分,暗访、明查出现问题,每次扣1分,迟报材料一次扣0.5分。 |
|||
11 |
专项行动及信息报送 |
8 |
按时开展专项行动,有方案或通知,有情况汇报或总结。按时上报总结及信息。 |
每缺1次专项整治扣2分,资料不全扣0.5分,信息报送不及时一次扣0.5分,没有报送一次扣1分。 |
|||
12 |
大要案件查处 |
3 |
全年查办大要案件(行政处罚1万元以上或是移交公安部门且有结果)2起以上,其中一起为版权案件。 |
缺1起扣1.5分,多办一起加1分。 |
|||
13 |
报刊亭监管 |
10 |
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监管职责。 |
无台账扣4分,暗访、明查出现问题每次扣1分。 |
|||
14 |
网 吧 市 场 的 监 管 20 分 |
日常检查 |
5 |
有明确的场所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日常检查岗位责任制度;日常检查责任制落实到位,每周检查场所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场所不少于20家,并有检查巡查记录。 |
无制度扣1分,每周不足2次的扣0.5 分,少于20家的扣0.5分,无巡查记 录扣0.5分。 |
执 法 三 科
四 科
|
|
15 |
专项整治 |
7 |
全年组织3次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或通知,有情况汇报,有图片。 |
每缺1次专项整治扣1分,资料不全扣0.5分。 |
|||
16 |
明查暗访 |
5 |
证照齐全有效,证照及警示标志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悬挂。上网人员登记规范,经营秩序良好,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得到有效遏制。 |
现场查看证照齐全,且悬挂整齐,缺一项扣0.5分;上网人员登记规范,经营秩序良好,一次登记不规范扣0.5分,发现一次未成年人入内扣1分,接纳8名以上未成年人入内(含8名)扣2分。 |
|||
17 |
大要案件查处 |
3 |
全年查办大要案件(行政处罚1万元以上或是移交公安部门且有结果)2起以上,其中一起为版权案件。 |
缺1起扣1.5分,多办一起加1分。 |
|||
18 |
演出 市场 的监 管5 分 |
日常管理 |
3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演出场所演出场次登记、备案规范,证照悬挂齐全有效。 |
制度不健全扣1分,演出登记、备案不规范扣1分,证照不齐扣1分。 |
||
19 |
市场监管与执法 |
2 |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市场进行监管,对非法演出查处及时并有处理结果。 |
演出审批手续不全扣0.5分,演出场所出现安全保卫事故扣1分,演出内容出现反动、淫秽、邪教等内容的一次扣0.5分。 |
|||
20 |
娱 乐 场 所 的 监 管 5分 |
日常检查 |
4 |
证照齐全,证照及警示标志按规定悬挂。各项制度健全。有应急疏散预案。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严格遵守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的规定。容纳的消费者不超过核定人数。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节假日外,游艺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KTV场所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现场查看证照不齐全、无效或未按规定悬挂证照及警示标志扣0.5分,缺一项制度扣0.5分,无应急疏散预案扣0.5分,未统一着装佩带工作标志扣0.5分,在规定时间以外营业扣0.5分,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扣0.5分,接纳未成年人扣0.5分。KTV场所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扣0.5分。 |
||
21 |
专项整治 |
1 |
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对 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
无专项整治扣0.5分,专项整治发现严重问题没有及时改正扣0.5分。 |
|||
22 |
队 伍 建 设 4 分 |
集体决策重大问题 |
2 |
制订、落实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并有相关记录。 |
未建立相关制度扣2分,未落实相关制度1次扣1分,记录不全1次扣0.5分。 |
人事科(监察室) |
|
23 |
学习型组织建设 |
2 |
制订学习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
未制订学习计划扣1分,未开展相关活动1项扣0.5分。 |
|||
24 |
党风 廉政 建设 2分 |
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 |
2 |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发生党风廉政违法违纪案件,无影响机关效能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 |
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扣1分,出现1起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处分的扣2分,出现1起影响机关效能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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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网吧监控和投诉举报4 分 |
网吧电子监 控平台建设 |
1 |
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网吧电子监控平台,网吧电子监控平台运转有序。 |
年内未启动网吧电子监控平台建设扣 1分。无网吧电子监控登记台账扣0.5分。 |
监 控 中 心 |
|
26 |
投诉举报受理 |
3 |
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举报登记台账,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事项查处及时有结果(书面)。对上级交办的举报及时查处并书面回复。 |
未建立台账扣1分,抽查举报电话不通每次扣0.5分,群众举报未处理每次扣1分,处理不及时每次扣0.5分。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举报未及时查处扣1分,查处后未书面回复扣0.5分。 |
加分、减分说明:
1、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城市称号且文化市场监管在检查验收中没有扣分的比照执行)。
2、独立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市场案件的加2分(含吊销《经营许可证》案件)。
3、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执法工作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报道或发表文章的,每篇市级的加1分,省级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3分。
4、被上级部门用文字通报批评的,每一次市级的扣2分,省级的扣4分,国家级的扣6分。
5、被新闻媒体曝光且查实的,每一次市级的扣1分,省级的扣2分,国家级的扣3分。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1次扣5分。
7、不重复加分。
附件3 2014年度管理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基本要求 |
考核标准 |
负责考 核科室 |
考评分 |
1 |
综 合 管 理 15 分 |
信息报送 |
9 |
全年保证报送6条信息,如实反映当地文化执法工作情况。 |
每欠1条信息扣1.5分。 |
办 公 室 |
|
2 |
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
6 |
每年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
欠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各扣3分,迟报分别扣1.5分。 |
|||
3 |
法 制 工 作 15 分 |
法制宣传 |
6 |
全年至少在当地举办1次规模较大的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有情况汇报、图片和相关资料。 |
未举办扣2分,资料不全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法 制 科 |
|
4 |
法制培训 |
6 |
全年举办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法制培训班2次以上,并有图片和相关资料。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 |
少一次培训扣1分,资料不齐扣0.5分,不按要求参加上级培训每次扣1分。 |
|||
5 |
执法数据上报 |
3 |
按照规定按时上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 |
逾期未上报的,每缺1次扣1分;经催促上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6 |
配 合 执 法 20 分 |
配合检查 |
10 |
市局执法人员在该区所辖范围执法时要给予配合,并派1人以上参与。 |
不配合一次扣2分。 |
各 执 法 科 室 |
|
7 |
配合查案 |
10 |
积极配合市局执法人员检查和立案调查、取证。 |
不配合一次扣2分。 |
|||
8 |
市 场 监 管 20 分 |
市场检查与监管 |
15 |
严守出版物市场“三条底线”,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不得非法转播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
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一次扣3分,发生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当地印刷、销售、传播事件和非法转播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
||
9 |
文化产业经营 单位台账 |
5 |
建立市场配合检查台账,每年向市局及时报送经营单位名录和增减情况表, |
未建立台账扣2分,未及时报送经营单位名录和增减情况表扣3分。 |
|||
10 |
党风 廉政 建设 2分 |
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 |
2 |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发生党风廉政违法违纪案件,无影响机关效能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 |
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扣1分,出现1起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处分的扣2分,出现1起影响机关效能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扣2分。 |
人事科(监察室) |
|
11 |
其 他 工 作 28 分 |
临时交办工作(含文字通知、电话通知) |
28 |
建立交办事项登记表,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局办公室备案,按时、按量、按规定处理每一件交办事项。 |
无登记表扣2分,无专人负责扣2分,未完成每件扣2分,完成不及时扣1分。 |
各 科 室 |
加分、减分说明:
1、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城市称号且文化市场监管在检查验收中没有扣分的比照执行)。
2、独立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市场案件的加2分(含吊销《经营许可证》案件)。
3、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执法工作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报道或发表文章的,每篇市级的加1分,省级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3分。
4、被上级部门用文字通报批评的,每一次市级的扣2分,省级的扣4分,国家级的扣6分。
5、被新闻媒体曝光且查实的,每一次市级的扣1分,省级的扣2分,国家级的扣3分。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1次扣5分。
7、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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