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2015年度执法案卷评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经局领导研究确定,我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县市区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查时间
2015年12月16日-18日,请参与评卷的评查人员于16日下午3:00在市局集合。
二、抽取案卷
武陵:常武文罚字〔2015 〕第11号、(武)文罚字2015字第3号、(武)文罚字2015字第6号
鼎城:湘鼎文罚字〔2015〕第1-016号、湘鼎文罚字〔2015〕第2-016号、湘鼎文罚字〔2015〕第3-003号
汉寿:汉文罚字(2015)第F-000058号、汉文罚字(2015)第F-000070号、汉文罚字(2015)第F-000088号
石门:(石)文罚字〔2015〕第F-000001号、(石)新广罚字〔2015〕第16号、(石)新广罚字〔2015〕第19号
澧县:湘澧文罚字〔2015〕第2-004号、湘澧文罚字〔2015〕第2-005号、湘澧文罚字〔2015〕第4001号
临澧:临文罚决字〔2015〕第2号(三味书屋)、临文罚决字〔2015〕第2号(乐圣量贩KTV)、临文罚决字〔2015〕第3号(滨园网吧)
桃源:湘常(桃)文罚字(2015)第012号、湘常(桃)文罚字(2015)第022号、湘常(桃)文罚字(2015)第130号
津市:第F000002号、第F000003号、第F000004号
安乡:(安)文罚字2015第001号、(安)文罚字2015第002号、(安)文罚字2015第008号
请将上述案卷于2015年12月15日前送市局法制科,逾期不送,或所送案卷与报表案件不符,作为不合格案卷处理。
三、评查标准
评查标准严格按照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四、评查人员
张士强副局长任评查小组组长,市局法制科科长刘毅为副组长,伍仟喜、严平、彭志航、梁斌、金俊、杨为祥负责此次评查工作,分两个小组,伍仟喜、彭志航、杨为祥为一小组,伍仟喜为组长;严平、梁斌、金俊为一小组,严平为组长。
五、结果运用
此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下发通报,纳入对县市区的年度考核,并对优秀案卷酌情给与奖励。
专此通知
2015年12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