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体育局关于对市城区公共游泳场所、体育健身俱乐部和跆拳道馆(培训中心)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
常体通〔2014〕21号
常德市体育局
关于对市城区公共游泳场所、体育健身俱乐部和跆拳道馆(培训中心)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
市城区各公共游泳场所,体育健身俱乐部,跆拳道馆(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加强我市游泳场所、健身俱乐部和跆拳道馆(培训中心)的管理,规范体育健身市场,保障健身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市体育局决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市城区公共游泳场所、健身俱乐部、跆拳道馆(培训中心)从业人员资格和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请各经营业主严格对照《湖南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自觉接受执法检查。
附件:1.体育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
2.体育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
3.体育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游泳场所)
4.体育行政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
常德市体育局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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