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级体育社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常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推广我市优秀体育社团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全民健身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体育社团健康发展。经研究,拟在全市开展2013年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评选活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全年工作总结,拟定2014年工作计划,积极参加2013年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评选,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计划和申报表等参评材料报送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联系人:王德平,联系电话:7719867。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参评。
附件:1.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评选办法
2. 2013年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申报表
常德市体育局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1
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市级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
二、评选条件
1.2012、2013年连续两年年检合格。
2.积极响应各级体育部门号召,始终坚持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为己任,常年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爱好者的培训工作,2013年组织开展市以上体育活动1次以上,参加省以上活动或培训1次以上,组织本社团开展本专业体育活动5次以上,开展本专业体育培训活动1次以上。
3.每年社团内部组织召开3次以上工作会议。
4.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章程,加强内部管理,有内部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换届选举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各种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
5.凡社团组织举办较大型体育活动及时报送体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6.主动接受体育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管理、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7.财务管理规范。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账务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公布。
8.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章守法。社团符合条件的成立基层党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社团没有会员参与非法邪教组织、非法集会、煽动闹事和越级上访等违纪违法事件。
9.积极开展体育志愿者活动。成立体育志愿者小分队,全年开展活动1次以上。
附件2
2013年常德市先进体育社团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
协会、俱乐部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民政局年检情况 |
2012年 |
|
2013年 |
|
|||
主要先进事迹
|
|||||||
市体育总会意见
|
市民政局意见 |
||||||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