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公示(第2号)
根据常人规函〔2011〕46号文件精神,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报常德市体育局党组同意,决定拟聘高璇、蒋佳冀两名同志为常德市体育运动学校相关职位教练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高璇,女,汉族,1985年8月出生,常德市武陵区人,未婚。2002年2月至2003年8月在省射击中心从事专业训练,2003年9月被湖南文理学院录取,2007年6月毕业,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1月在常德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队助理教练员岗位实习,同年7月被常德市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中心招聘为编外射击教练至今。该同志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要求进步。业务水平较高,2003年获射击国家一级裁判员、跆拳道国家一级裁判员,2007年11月获得教练岗位初级教练任职资格。其带训运动员获得全国青少年冠军一个,3人6人次进入全国比赛前6名,在2010年省十一运会中获得4枚金牌,因其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无违规违纪行为。
2、蒋佳冀,男,汉族, 1986年1月出生,长沙市人,未婚。1995年进入熊倪跳水学校从事专业训练,1997年3月进入省专业队正式成为跳水运动员,2010年7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6月收到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07年9月在省跳水中心担任临聘跳水教练至今。该同志思想上进,律己严格。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诚恳待人,乐于奉献。个人专业能力强,2002年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2004年获得湖南省体育局优秀运动员嘉奖,2005年9月参加第七届亚洲游泳锦标赛跳水比赛暨国际邀请赛获得男子双人十米台冠军。积极参加跳水裁判员学习,两次荣获省跳水比赛裁判员道德风尚奖。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不计报酬。对教学训练一丝不苟,勇于创新,其带训运动员在省常年性比赛中获金牌4枚,在2010年省十一运会上获金牌1枚。无违规违纪行为。
公示期为7天(2011年9月7日至13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常德市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请署明单位或个人实名。
联系电话:7718286 联系人:张红彪。
常德市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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