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竞赛规程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竞赛规程目录
1、竞赛规程总则····································································· 1
2、运动会竞赛纪律································································· 5
3、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7
4、广播体操竞赛规程····························································· 9
5、男子篮球竞赛规程·························································· 14
6、男女混合气排球竞赛规程············································· 19
7、羽毛球竞赛规程······························································· 26
8、乒乓球竞赛规程······························································· 31
9、登山竞赛规程··································································· 36
10、健身路径竞赛规程························································ 41
11、拔河竞赛规程································································· 48
12、游泳竞赛规程································································· 53
13、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58
14、围棋竞赛规程································································· 64
15、网球竞赛规程································································· 69
16、迎面接力竞赛规程························································ 74
17、比赛日程及金牌、总分设置表·································· 78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常德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直机关工委、常德市体育局、常德市总工会
三、参加单位
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常单位
四、比赛时间
2011年5月18日—31日在市城区举行
五、比赛项目
第八套广播体操、男子篮球、男女混合气排球
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拔河、登山、
50米迎面接力赛、健身路径、游泳、男子网球
六、参赛办法
1、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团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团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二个大项的比赛(广播体操和迎面接力除外)。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2、资格审查: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2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3、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队)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团(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八、竞赛办法
1、国家体育总局有统一规则的项目,按最新颁布的规则执行;没有统一规则的项目按大会制定的规定执行。
2、市直单位组和省以上驻常单位组分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3、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名次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8队或8人减一录取);省以上驻常单位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报名不足6队或6人减一录取);
2、市直单位组和省以上驻常单位组分设代表团一、二、三等奖,按各代表团总分排定团体奖等级。市直单位组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4个。省以上驻常单位组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
3、各单项成绩均按9、7、6、5、4、3、2、1计分;
4、男子篮球、男女混合气排球、拔河比赛均按4倍计分;第八套广播体操、50米迎面接力均按6倍计分;
5、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比赛的,按照实际参加的比赛项目和人数计分。处级干部每人参赛一项加1分、厅级干部每人参赛一项加2分。
十、大会设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组委会组织评定。
十一、奖励办法
1、各单项比赛前8名均颁发证书,前3名给予适当奖励;
2、各代表团获得团体等级奖的颁发锦旗;
3、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颁发锦旗。
十二、报名
5月1日以前,各单位上报由大会组委统一下发的参赛项目报名单和各单项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名单以及运动员身份证、照片等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同时报各代表团(队)长、副团(队)长、联络员各一名。
十三、团(队)旗
各代表团(队)自备团(队)旗一面,颜色自定,规格为1.5米(宽)×2.2米(长),旗杆高3.5米。
十四、各单项竞赛办法见单项竞赛规程。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市体育局解释补充。
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竞赛纪律
一、服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坚持友谊第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风格,讲秩序,讲卫生;争当精神文明团结向上的模范。
二、按时参加比赛。检录时,两次点名未到者按弃权论处(赛前15分钟开始检录)。
三、公平竞赛。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严格执行各项竞赛规程、规则。
四、严禁打人骂人。凡谩骂、殴打、侮辱对方和裁判人员者,临场裁判员可根据情节责令其退场或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或个人比赛成绩;特别严重者,移交政法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五、运动员或教练员不服裁判员的判决、无理纠缠致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特殊情况按规则执行),已获得的成绩视为无效,并取消下场(轮)比赛资格。
六、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员(队)参加比赛的资格,所获得成绩均无效,并根据其情节追究领队和教练员责任,通报批评。
七、工作人员、裁判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工作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强化效率意识。
八、裁判员执法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凡故意执法不公、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裁判员资格。
九、在比赛期间,凡认为某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对某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在不影响比赛秩序的前提下,代表团可向仲裁委员会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并交纳申诉费500元。经调查情况属实,申诉费全额退还,如不属实,申诉费不退。
十、比赛时,如对某场次比赛有异议,代表团可在赛后30分钟内写出书面材料,由本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签字并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由当场裁判长或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定。经查证,申诉者胜诉,申诉费全部退回;申诉者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一、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或丢失公共财产现象,照价赔偿。
十二、厉行节约,严禁挥霍浪费。
十三、凡违反以上条款,受到相关处分的都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代表团报名时所交纳的纪律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纪处罚。
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 选 办 法
一、评选对象
各参赛代表团、运动员、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裁判。
2、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4、裁判员在执行任务时能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5、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风格,讲秩序,讲卫生。
6、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7、没有任何违反本届运动会纪律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1、代表团评选名额按参赛团总数的20%。
2、运动员评选名额按各代表团总参赛人数的10%。
3、裁判员评选名额为总人数的10%。
4、各代表团在大会比赛结束前2天,将评选结果报大会组委会。逾期作弃权论处。
四、奖励
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者,代表团授予锦旗,个人授予证书。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广播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8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参加单位
常德市各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常单位。
三、竞赛项目
第八套广播体操
四、参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50人(其中领操员1人,男运动员不少于10人);
2、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3、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4、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5、运动员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7、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1997年审定的第八套广播体操动作。
2、技术要求及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3、比赛办法:采用100分制计分,当场打分、亮分。
4、比赛服装要求:各参赛队比赛服要求统一,适合体育运动。
5、加、减分的标准:
(1)参赛人数:30人加2.5分、40人加5分、50人加8分。
(2)未统一服装的队减10分。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54、42、36、30、24、18、12、6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17日上午9点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出场顺序。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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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体操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运动员兼项、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备注栏标明
(此表可复印)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男子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9日至25日在市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常德市各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常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设市直组、省以上驻常单位组)
四、参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2、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篮球运动者;
3、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4、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5、运动员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队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7、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团(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2008年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如参赛队在6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如超出6队(含6队)采用先分组单循环预赛(排位赛),取前八(六)名进入复赛,交叉淘汰决出名次。
3、名次决定。参赛队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如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则以相互胜负关系、得失分率、净胜分、抽签的顺序决定名次。
4、比赛服装。各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和短裤右侧须印运动员号码,上衣前号码高10cm,背部号码高20cm,字宽2cm,短裤右侧小号码高8cm,字宽1.5cm,服装不符合要求不得上场比赛。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36、28、24、20、16、12、8、4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2011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市体育局会议室报到,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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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单 位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运动员兼项、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6日至29日在市国税局气排球房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气排球
(分设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8人,女运动员2名;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团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团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最新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如参赛队在6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如超出6队(含6队)采用先分组单循环预赛(排位赛),取前八(六)名进入复赛,交叉淘汰决出名次。
3、名次决定。参赛队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如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则以C值、Z值顺序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X(总得分数)/Y(总负分数)=Z值。
4、比赛赛制。
(1)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和每球得分制。
(2)每局先得21分为本局胜,当比分为20:20时,先得1分的队即获胜该局。
(3)每场比赛出现1:1平局时,应进行决胜局,第三局先得15分的队即获得这场比赛的胜利(8分时交换场地)。当比分14:14时,先超得1的队即获得这场比赛的胜利。
5、比赛上场队员共5人,其中必须有1名或多名女队员始终在场。
6、比赛服装。各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和短裤右侧须印运动员号码,上衣前号码高15cm,背部号码高20cm,字宽2cm,短裤右侧小号码高8cm,字宽1.5cm,服装不符合要求不得上场比赛。
7、比赛用球:夕阳乐牌气排球。
8、比赛规则:
(1)上场队员限制为5人(4男1女),按照顺时针方向轮流发球,前排为3人,后排为2人。
注:球网高2米。
(2)发球队员发球时,双方队员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则由下一轮次的队员继续发球,不准连续发球。
(3)发球队员必须在裁判员鸣哨后八秒内将球发出。
(4)队员踏过中线不算犯规,但触及对方或影响对方队员则判犯规。
(5)同队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球算一次击球,其中的任一队员不得再次击球。如果双方同时在网上争球,则球落入某方,为某方失分。
(6)球可以接触身体的任何部位,球必须被击出,不可拦住和抛出。
(7)击球时的犯规:
A、四次击球:指一个队连续触球四次;
B、借助击球:指借助外力支持下的击球;
C、“持球”、“连击”。
(8)触网
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不得触网。
(9)发球掩护犯规
发球队的队员个人和集体不得利用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即,发球队队员个人和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遮挡球的飞行路线。
(10)进攻性击球
A、扣球时不得踏及和越过进攻线及其延长线。
B、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前击球,球过网时,必须要有明显向上的弧度。
(11)拦网
A、只有前排队员可以拦网,但必须是在本场区上空。
B、拦网时手指自然随球过网是允许的,但不能主动用力下压。
C、对方在进攻线前向上击过来的球,不能拦网。
D不能拦发球。
(12)局间休息3分钟,第二、三局之间休息5分钟。
(13)其它的规则均按照排球比赛规则进行。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36、28、24、20、16、12、8、4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25日上午9时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姓名后的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6日至29日在常德烟厂体育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团体赛(单位团体赛为男单、混双、女单三个比赛项目组成)
(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如参赛队在8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如超出8人(含8人)采用先分组单循环预赛(排位赛),取前六(八)名进入复赛,交叉淘汰决出名次。
3、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每场单打三局二胜制。
4、单打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5、名次决定。参赛队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如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则以相互胜负关系、得失分率、净胜分的顺序决定名次。
6、抽签原则按第三届市直机关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名次顺序决定。设四个种子队。
7、比赛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
8、比赛采用球:亚狮龙76号。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团体和单打计分按9、7、6、5、4、3、2、1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25日下午15时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名 | 团 体 | 男子单打 | 女子单打 | 身份证号码 | 备 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0日至23日在市东安乒乓球俱乐部举行。
二、竞赛项目
市直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省驻常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团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团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如参赛队在8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制,8队以上分两个阶段比赛,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制。
3、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单打五局三胜制。
4、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5、抽签原则按第三届市直机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名次顺序决定。
6、比赛采用11分制和国际乒联关于“发球”的新规定。
7、比赛采用40㎜双鱼白色球。
8、团体比赛出场对阵顺序:
主队: 客队:
A X
B Y
C Z
A Y
B X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团体和单打计分按9、7、6、5、4、3、2、1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19日下午15:00时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男子团体 | 女子团体 | 男子单打 | 女子单打 | 身份证号码 | 备 注 |
运动员在所报项目栏内打“√”如有运动员兼项、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登山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9日在太阳山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和团体赛
三、竞赛分组
团体赛:分为市直单位、省驻常单位
个人赛:
市 直: 男、女乙组: 1976年4月30日前出生
男、女甲组: 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
省驻常: 男、女乙组: 1976年4月30日前出生
男、女甲组: 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竞赛办法
1、比赛路线:樱花台--山顶气象台
起点从樱花台开始,比赛距离5公里,途中赛会提供饮水站,终点在山顶气象台雷达站。
2、各组别出发顺序:
市直男子乙组:9:00 省驻常男子乙组:9:10
市直男子甲组:9:20 省驻常男子甲组:9:30
市直女子乙组:9:40 省驻常女子乙组:9:50
市直女子甲组:10:00 省驻常女子甲组 :10:10
五、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男、女甲组各3人,男、女乙组各3人);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个人赛市直单位各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省直单位各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单位团体赛录取名次办法:按单位各组男、女名次总和计算名次,名次累计数小的单位团体名次列前,报名人数不足或运动员比赛中途退出比赛的,在计算团体名次时均按该组最后一名计入。
3、市直录取前八名、省直录取前六名。
4、团体和个人计分按9、7、6、5、4、3、2、1计分。
5、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 29 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运动员于2011年 5月19 日上午8点在体育中心集合、统一乘车前往赛场。
3、2011年 5月 18日 上午9点在常德市体育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登山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团体 | 女甲 | 女乙 | 男甲 | 男乙 | 身份证号码 | 备 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运动员请在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健身路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4 日至 25 日在康乐园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 男子青年 男子中年
女子团体 女子青年 女子中年
(市直组、省驻常组)
比赛采用规定动作套路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各组别限报2人;
2、年龄规定:
青年组:35岁以下为青年组(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
中年组:35岁以上为中年组(1976年4月30日以前出生 )
3、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团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团参赛;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规定动作套路,分组计时决赛。
2、各组别动作套路:
男子中、青年组
(1)梅花桩按字母顺序正反走1趟;
(2)双杠臂屈伸(可摆动)青年4次,中年3次;
(3)平衡木正反向各走1趟(青年、中年相同);
(4)肋木架翻越1次(青年、中年同);
(5)肋木架悬垂举腿青年8次,中年5次;
(6)蛇形连环双腿跳(青年组往返2次、中年同组往返1次);
(7)鞍马训练器S字型跳青年、中年往返1次;
(8)平行梯两臂依次抓杠前进,青年组行1趟、中年组1趟;
(9)单杠引体向上青年组4次,中年组3次。
女子中、青年组
(1)梅花桩按字母顺序正反走1趟(青年、中年相同);
(2)平衡木正反向各走1趟(青年、中年相同);
(3)扶肋木上下走青年15次,中年10次;
(4)蛇形连环双腿跳往返1次(青年、中年同);
(5)步行软梯往返各走1趟(青年、中年相同);
(6)仰卧板仰卧举腿青年10次,中年6次;
(7)压腿器钻杆来回跑1趟(青年、中年相同);
(8)单杠斜面引体向上青年4次,中年3次。
3、加时标准:
每掉下一次加时5秒
每个单项动作未完成、错误动作未改正加时20秒
缺项加时30秒
4、名次决定:
(1)个人比赛名次:比赛用时、加时的总和排列名次,比赛用时少者列前;
(2)男、女团体赛名次:按该单位参赛男、女单项名次积分总和来决定团体名次,积分总和多者列前。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团体市直组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
3、计分按9、7、6、5、4、3、2、1计分。
4、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2011年5月23日上午9点在市体育中心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比赛项目说明
1、梅花桩左脚上字母A,然后按字母顺序正反走1趟。
2、双杠臂屈伸以肘关节夹角小于90度为标准,可摆动。
3、平衡木上下必须踏限制线。
4、肋木架悬垂举脚,以大腿与躯干小于或等于90度为标准。
5、平行梯第一把必须双手平行抓住第一个杠,一手抓前杠,另一手抓后杠视为动作未完成。
6、引体向上以下巴过杠为标准。
7、仰卧举腿以腿部与躯干小于或等于90度为标准。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健身路径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名 | 团体 | 女青 | 女中 | 男青 | 男中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运动员兼项、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9日至30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市直组:男女混合团体拔河赛
省驻常组:男女混合团体拔河赛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 月 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8人,女运动员4人,替补队员3人(男2、女1);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2、比赛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每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为淘汰赛。
3、循环赛名次决定:积分多者出线(参赛队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如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先考虑胜负关系,如胜负关系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4、比赛开始,裁判员两脚分别站在中心线两侧,视绳上中心点标志正对场上中心线,双方队员手握住绳并持平衡状态时,即鸣哨同时把红旗下落为发令信号,比赛开始。
5、决定胜负:比赛中一方把绳子中心点上标志拉过本方的限制线,裁判员鸣哨为胜。一局比赛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每局比赛时间不超过2分钟,到时双方如均未将中心点标志拉过本方限制线,则以中心点标志靠近该方限制线者为胜方。
6、比赛场地:长30米,宽5米长方形平整场地,限制线离中心线为2米。
7、各队应穿同一颜色的运动服,穿运动服鞋,不得穿带钉子或高后跟的鞋,不准戴手套或胶布之类保护,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36、28、24、20、16、12、8、4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28日上午9时在市体育中心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拔河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替补队员在备注栏注明“替补”二字,替补队员只能在正式队员受伤后才可参加比赛。如有运动员兼项、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 27日至28日在市碧波室内温水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个人:50M 100M 200M
女子个人:50M 100M
男女混合25MX4接力
(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游泳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每个队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各个项目不限泳姿;
2、男女混合25MX4接力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参加;
3、比赛采用分组计时决赛;
4、按比赛成绩决定名次(取时1/100秒)。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9、7、6、5、4、3、2、1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26日上午9时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游泳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 别 | 50M | 100M | 200M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0日至 22日在市地税局会议室举行。
二、竞赛项目
团体总分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2人;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人数采用7-9轮积分编排制。
3、比赛采用壹局制。
4 、胜负和的判定: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一) 帅(将)被对方将死
(二) 帅(将)被将军,无法避免地同对方将(帅)直接对面
(三) 被困毙
(四) 同一局棋技术犯规两次判负
(五) 自己宣布认输
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
(一)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二)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三)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议作和,经审查属实,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员也有权判为和棋。如双方都没有提和,而循环反复局面还在延续,裁判员有权不征得双方同意就决定判和。
5、计分方法:
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0分,平一场积1分。
6、名次决定。
(1)个人比赛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无法区分,则名次并列,第一名不并列,双方可选择加赛一局。
(2)团体总分为该单位男运动员比赛积分之和,积分相等时,按小分(所有对手分之和)、对手高分、抽签的顺序决定名次 。
(3)女运动员积分不计团体总分,只计个人名次。
7、比赛时限:
比赛采用电子计时钟,双方8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团体和个人的计分按9、7、6、5、4、3、2、1计分。
3、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能参加团体赛计分,只能参加个人赛。
4、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19日上午10:00时在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中国象棋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0日至 21日在常德市地税局会议室举行。
二、竞赛项目
团体总分、个人赛
(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人数决定赛制。视报名人数采用7-9轮积分编排制。
3、比赛时限:
用钟的对局,每方45分钟包干,超时判负;未用钟的对局,双方共用90分钟,视局势加用计时器,余下时间平分,超时判负。
4、各轮开赛后迟到15分钟者,判该轮弃权负,弃权二次者按自动放弃比赛处理,已赛轮次成绩有效。
5、名次决定:
按总得分排列名次,高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则按照对手分、直胜、警告次数、抽签的顺序来决定名次。团体赛以个人名次分相加来确定。
6、定段(级)办法:
依据名次给各个棋手定段、定级,前8名定3段,9至16名定2段,17至25名定1段,26名以后定1级。(运动员可于比赛后在常德市棋牌协会登记注册,并于赛后15日内办理等级证书。)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团体和个人的计分按9、7、6、5、4、3、2、1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19日上午9时在在市体育局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围棋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 25日至26日在市体育中心网球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 男子双打
(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网球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队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队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最新的《网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决定赛制。如参赛队在8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如超出8人(含8人)采用先分组单循环预赛(排位赛),取前六(八)名进入复赛,交叉淘汰决出名次。
3本次比赛全部采用一场6局先胜制。若局数为5:5时,需连胜二局为胜者,若局数为6:6时,则进行“抢七”。
4、名次决定。参赛队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得0分。如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则以相互胜负关系、净胜局数、净胜分数、抽签的顺序决定名次。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9、7、6、5、4、3、2、1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24日上午9时在市体育中心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并现场抽签。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网球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 男单 | 男双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姓名后面备注栏标明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接力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31日在市体育中心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米X20人混合迎面接力
(市直组、省驻常组)
三、运动员资格
1、凡参赛人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3、资格审查:
⑴各代表团报名单经市委编委办或市人社局审定签注后,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⑵省以上驻常单位组报名单附2011年3月1日前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及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照片,交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定后到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办理参赛证;
⑶凡未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4、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出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10人,女运动员10人;
2、市直单位可以以归口主管单位组团参赛,也可单独组队参赛。省以上驻常单位单独组团参赛;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组计时决赛。
2、名次决定。比赛用时少者列前(比赛采用1/100秒)。
3、各队自备统一服装。
六、申诉程序
1、各代表队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2、各代表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在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申诉费,若申诉与实事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3、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七、录取与计分办法
1、市直组录取前8名,不足8队减一录取;
省驻常组录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
2、计分按54、42、36、30、24、18、12、6计分。
3、处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1分。厅级干部实际参赛,每人次每项目加2分。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9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及运动员信息采集表交到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话:0736-7719867。
在报名时,须填写好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组别、项目,并上交一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
2、5月30日上午9时在市体育中心会议室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抽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
迎面接力比赛报名表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如有运动员兼项、处级以上干部参赛,请在备注栏标明
(此表可复印)
常德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运动会比赛日程、场馆、金牌总分设置表
活动时间及项目安排 | 4月8日 | 5月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比赛场馆 | 市直单位组 | 省以上单位组 | ||
金牌数 | 总分数 | 金牌数 | 总分数 | ||||||||||||||||||
第二次组委会全体会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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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局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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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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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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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体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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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体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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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体育中心 | 6 | 222 | 6 | 204 |
男子篮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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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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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体育馆 | 4 | 148 | 4 | 136 |
男女混合气排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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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市国税局 气排球房 | 4 | 148 | 4 | 136 |
羽毛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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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常德烟厂体育馆 | 3 | 111 | 3 | 102 |
乒乓球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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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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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安乒乓球馆 | 4 | 148 | 4 | 136 |
登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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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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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山 | 5 | 185 | 5 | 170 |
健身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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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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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园 | 6 | 222 | 6 | 204 |
拔河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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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市体育中心 | 4 | 148 | 4 | 136 |
游泳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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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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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波室内游泳池 | 6 | 222 | 6 | 204 |
中国象棋、围棋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地税局机关 | 3+2 | 111+74 | 3+2 | 102+68 |
网球 |
|
|
|
|
|
|
|
| ☆ | ★ | ★ |
|
|
|
|
| 市体育中心 | 2 | 74 | 2 | 68 |
迎面接力 |
|
|
|
|
|
|
|
|
|
|
|
|
|
| ☆ | ★ | 市体育中心 | 6 | 222 | 6 | 204 |
闭幕式 |
|
|
|
|
|
|
|
|
|
|
|
|
|
|
| ● | 市体育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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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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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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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块 | 1961分 | 55块 | 1870分 |
“★”表示运动会比赛时间。“◎”表示组委会会议时间。“●”表示运动会开、闭幕式时间。“☆”各项目开赛前的裁判长与领队、教练员联系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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