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市民营文化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体广新局(文体局、文体旅广新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度假区文体广新工作主管部门:
现行的文化统计报表制度只是对各级文化部门主办的文化单位(如: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美术馆、博物馆等)或实行行业管理的文化机构(如: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网吧、娱乐场所)开展的统计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文化统计工作内容,加强全省文化工作的指导性,省文化厅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全省民营文化单位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民营文化机构是指由个人、公司、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非公有制文化服务机构。主要类型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艺术展览创作机构、艺术教育学校、文化科研机构、博物馆、文物商店等(详见附表)。
各文化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独立机构。
二、统计主要指标内容
主要包括被调查机构的从业人员情况、资产情况、经费投入情况、业务活动开展等四大方面内容。
三、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
本统计报表实行年度统计,每年3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统计情况。
四、统计方法和渠道
本统计报表由市县两级文化部门负责收集行政辖区内所有民营文化单位基本情况,最终由市级文化部门形成汇总报表报送省文化厅。
五、工作要求
(一)此项统计工作将纳入我市对各区县市文体广新局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请你局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项统计工作。
(二)由于今年是此项统计工作实施的第1年,报表上报时间为6月10日之前。请你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表的电子版至市文体广新局规划财务科。
(三)通知及附件表格的电子文稿请从我局门户网通知公告栏中自行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王智慧,18182139929,0736-7226048,739128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民营文化文物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
2.2015年民营文化机构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15年民营文化文物机构投入情况统计表
4.2015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情况统计表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31日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全市民营文化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doc
2015年民营文化机构情况统计表(样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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