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文化市场执法再获国家级荣誉
近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石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例,荣获“第四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这是该局2021年获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之后,再次获得国家级荣誉。
获奖证书
2020年,该局执法人员对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石门夹山寺(含闯王陵)进行文物安全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建设生态停车场、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游乐设施。该局立即对此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且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后,违法游乐设施全部拆除。
下一步,县文旅广体局将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强同相关部门信息交流与共享,有效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 源:石门县文旅广体局)
(审 核:黄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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