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馆提交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自评数据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和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省文化(群众艺术)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文体广新局要求,我馆迅速拟定了评估定级方案,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5月20日前,对照地(市)级馆评估定级标准,各部门分头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5月27日,副馆长龚丹霞召集各评估板块负责人集中核实资料、核对数据填报了评估结果汇总表并提交上级审核。
目前,评估领导小组正在按照办馆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管理、提高指标等几个部分进行资料汇编和装订成册,迎接6月至7月省级评估专家组检查。
(来源:市文化馆)
(编辑:孙宁思)
(编审:罗淮蓉)
(签发:任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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