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升格更名为汉寿县文物局
根据常编办(2010)196号《关于汉寿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并升格的批复》的通知,汉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汉编(2011)3号文件,正式批准汉寿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升格更名为汉寿县文物局。
原汉寿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成立于1991年。20年来,汉寿的文物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与社会同步,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过去的20年,县文物工作者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学习,加强自身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的提高,注重修养,秉公执法,为汉寿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
文物局的成立,标志着汉寿文物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它将一如既往地为汉寿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汉寿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常德市文物局)
(编辑:罗淮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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