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加强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监管
今年6月,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要求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的精神,近日,市旅游外侨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文件,加强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监管。
近年来,一些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微信群、QQ群、公众号以及网站等渠道发布出游信息,吸引游客组团出游,这些行为绝大部分具有营利性质,涉嫌无证经营,同时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外侨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单位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单位,一律不得开展旅游业务,市旅游外侨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对这些社会组织和企业进行监管。下段,三家单位还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社会组织和单位进行查处。
撰稿:(旅游管理科)
审核:(朱存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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