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李凌云被评为湖南省2019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为激励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一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了2019年度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代表性传承人评选工作。经过严格履行县市逐级推荐、社会公示、单位领导班子审定、省厅审查等程序,共评选先进集体29个,先进个人79人,优秀代表性传承人75人。其中澧县文化馆(澧县非遗保护中心)李凌云评选为先进个人。
李凌云,1989年参军,1998年入党,1993年分配到澧县文化馆工作,2005年开始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搜集、传承、保护等工作。2009年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全程参与澧县非遗普查。11月参加了在吉首大学举办的为期2个月的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高级研修班,被评为优秀学员。2010年担任澧县非遗中心主任,在非遗调查、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发展、科研、培训、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功申报了1个国家级、2个省级、9个市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还成功申报了2个国家级、4个省级、16个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逐步形成规划有机制、工作有队伍、传承有人才、项目有基地等良性发展模式。通过十多年的努力工作,非遗已走进了大众的生活,小学生通过非遗“进校园”了解并热爱传统文化;百姓通过非遗“进社区”“进基层”欣赏本土艺术,陶冶情操;老年人进茶社欣赏戏剧和曲艺,安享晚年生活;在外的游子可以通过多个平台关注家乡的文化,追溯思乡情结。
表彰文件1
表彰文件2
表彰文件3
表彰文件4
证书
(来 源:澧县文旅广体局)
(审 核:朱存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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